2019年8月10日 星期六

8% 日常中的積極同意

關於性行為的積極同意,蔡宜文的這篇寫得好: 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sanzome/posts/3402337976446753

摘錄部分重點:
「換成跟人借錢、和人約看電影、簽指導教授啦,都是一樣的邏輯啊,再沒有得到明確的同意之前,你不會把沉默或是沒有回應當成是答應。那為什麼在『性』這件事情上,就要被特殊化看待。就算不談立法、不談法條,積極同意本來就是『日常生活』的邏輯,而性上的積極同意,只是把性拉回日常生活而已。



「性應該就如同我們日常生活任何一個決定一般,來自於個人明確表示的意願。

而同時我們所要捍衛的則是所有人(無論男女)都可以在平等、自由且不受到其他權力關係威脅之下可以自由表達自己的意願,無論這個意願是要還是不要,除了當他說不要的時候,能夠得到應得之對待與尊重外,也包括了當他說要的時候,不會受到羞辱與污名。」

是唉,說到日常生活邏輯,有些人平常就不容許別人拒絕。不論是日常互動、對子女的安排或是對別人的善意,如果無視於拒絕一意孤行,或說之以理動之以情、循循善誘、盧到對方點頭,都是一種控制心態。事事都順你的意,恐怕不是什麼值得驕傲的事。苦心勸說之後對方不領情而翻臉翻桌,也可能不是他不識好歹,而是你一再不尊重對方,逼得對方只能用更激烈的方式反抗。

如果礙於情面或個性使然,或精神體力受到疲勞轟炸,或因為恐懼驚嚇而沒有做出更激烈的反抗,你就遂了你的意。

但無視對方的意願,貶低對方的判斷,抹煞對方的自主權和自由意志,這不是暴力什麼是暴力?

別忘了別人的權力。我們有權和你意見相左,有權不接受你的好意,有權做任何不傷人的選擇。我們有權過自己的人生,有權犯錯、錯失機會,有權錯過你,而且沒有義務提出任何解釋。如果你覺得無法接受,是你的問題,請你去好好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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