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3月5日 星期一

太漫長-The Taker讀後


許久以前在灰鷹那兒看到這本書,被封面迷離的感覺所吸引,便跟他借回家看,不過拖了好久才終於翻開。結果沒幾頁就著了迷,到半夜三更眼皮重了還不忍放下,每每怨嘆自己讀得太慢,或沒有書中人的驚人耐力。

故事起於美國緬因州鄉間一個小鎮。鎮上的醫生路克半夜在醫院值班,警察送來一個渾身鮮血的女孩(女人?)蘭妮。蘭妮聲稱自己殺了一個朋友,警察要路克檢查她有沒有受傷,沒的話就要抓回警局。女孩和路克獨處時,向他揭露了驚人的祕密,然後說出一段前後近兩百年的故事……

全書的視點在現代(路克)和過去(蘭妮)間轉換,而過去的故事從蘭妮和俊美異常的地主之子的關係,講到他們逐漸脫序崩毀、一發不可收拾的人生(姑且稱地主之子為男主角,不過路克的戲份也不少)。不想破壞從頭到尾瀰慢的懸疑氣氛,所以講古部分的詳細劇情就先反白起來:

蘭妮生於兩百年前的那座小鎮,從小就單戀俊帥的地主之子強納森,卻看著花心的他處處留情。被強納森臨幸之後,蘭妮懷了他種,但怕家醜外揚,因此被送到波士頓的修道院去待產,她不想要孩子被送走,於是半路逃掉了。

蘭妮大半夜流落街頭,被三個貌似和善的人攔下來說,小姑娘你沒地方去,我們來收留你吧(心)。任誰都看得出沒好事,但涉世未深的蘭妮還是上勾了。結果被帶到大宅點點點之後,被他們的大老闆變成另一個部下/禁臠。

平靜(?)的日子沒過多久,大老闆說,什麼你家鄉有比我更俊美的男子?(舔嘴)給我交出來!

但蘭妮其實不太願意出賣(單戀的)愛人,加上老闆怪怪的,跟傳說中把老闆變成不死的鍊金術師的變態暴力個性似乎很像!?於是回鄉的蘭妮就自己把(單戀的!)愛人變不死了。這樣她就成為唯一能殺死他的人。

因為怕死了主子,還是乖乖把人帶回家交差。老闆發現蘭妮幹的好事雖然大怒,不過還是接收了無腦帥哥。兩人愈來愈親密(帥哥:我可以不要嗎 T_T),最後居然說要結伴遠行。蘭妮發現事情不單純,最後和老闆對質,老闆:那個不懂得珍惜妳的白癡,讓我披上他的皮來愛妳吧。原來老闆就是年老的鍊金術師,在當初村人獵巫的時候和他的小學徒換了身體,而老闆的手下不過是幫他物色美貌新鮮肉體的工具。這時候,讀者才發現書中的大魔王其實是蘭妮(哎呀)。

蘭妮把老闆下了毒、五花大綁封進牆裡,然後和心(ㄉㄢ)愛(ㄌㄧㄢˋ)的強納森遠走高飛。一同渡過多年之後,強納森終究還是離開了她。一個月前才重新和她聯絡。原來花心男活了兩百年才遇到真愛,現在想追隨真愛結束他的生命,希望蘭妮能成全他。接下來就是全書一開始的時間點。


只要不在意大半部書裡有臉蛋沒個性的男主角、兩百年還是蠢蠢少女心的女主角,還有有點突兀的伏筆,一切都非常完美。直到故事快尾聲時,作者才讓我們看到一點男主角的靈魂。女主角蘭妮倒是性格鮮明;她的諸多想法作為一方面讓她的角色更有深度,一方面卻都是出於充滿執念的專情。不過作者Alma Katsu說這故事是以某經典童話為本,說蘭妮從頭到尾由自私變得肯負責、替人著想,真正轉化為一個「人」(見此頁末尾)。我倒是沒什麼感覺,只覺得她改變得依然不多,最後幫朋友解脫,是她了解人生太漫長之後的贖罪,或疲憊得無力堅持而讓步。

同樣是不死&愛愛愛,The Taker的好看程度和安萊斯的作品有得拼,而且少了累人的碎碎唸(或者唸得比較容易入口)。設定上其實很普通,不過作者處理的方式讓整個故事活了起來。懸疑感一路吊著讀者胃口,從一開始女主角是不是吸血鬼、女主角故鄉出現的神祕傳教士目的何在,到後來的鍊金術師身份,都讓人忍不住猜東猜西,急著想看下去。

看到最後,作者留了一個尾巴,趕忙上網去查,發現果然有續集,而且預計今年六月中就要上市。於是我就把這輩子的第一次預購書獻給了續集,上市之後就會直接傳送到Kindle,就當給自己的驚喜生日禮物吧。


(第3週-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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